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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车辆如果过户有何规定?
更新时间:2014-05-12 11:15:21

 留学生购车免税是国家为鼓励我国在外留学人员学成后回国工作、为国服务,而提供给留学回国人员优惠政策。车辆过户后即免税条件消失,不再享受免车辆购置税。要补缴自条件消失起免的这部分车购税款。也并非全额补缴,购置税从购车之日起以每年10%进行递减。如果免税车开了10年再卖,就可以正常过户了(不需补缴税款)。

备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八条规定,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依据为0。举例:假设某车免除的购置税是10000元,使用5年后转让,这时只需补交5000元税款即可办理过户。